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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体质辨识“证”的概念

  为了进一步认识体质与辨证的关系,还有必要讨沦“证”的概念。我们认为,“证”是通过四诊(望、闻、问、切)把病人出现的4种症状,在中医理论指导下,经过综合分析和归纳而得出的诊断结论,它槪括了发病各方面的条件和因素,确立了蒺病的部位、性质,揭示了发病机制,发展趋势,并提示了治疗方向等。

  可见证是多种内容的综合,具有高度的槪括性。中医体质辨识仪厂家指出:中医辨证论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,是从整体观念出发的,诸如患者的性别,年龄、籍贯、体质……等等,无一不包括在辨证论治的范围之中,故临床辨证,须十分重视体质内容。

  他对喻嘉言在“与门人定议病式”中的一段话颇为注重,喻氏说:"某年某月,某地某人,年纪若干,形之肥度长短若何?……一一详明,务令纤奄不爽?”并指出“某年者,年上之干支,治病先明运气也。某月者,治病必本四时也;某地者,辨髙卑燥湿五方异宜也。某龄某形某声某气者,用之合脉图万全也;形志苦乐者,验七倩劳逸也?"基于上述,方药中氏强调对患者既往史的了解,主要是详其既往体质的情况,如素体脾宵虚弱,饮食稍不节即腹泻便溏,或经常惑冒伤风等等,认为体质情况是中医辨证论治的一个重要依据,故在临床工作中对疾病的定位定性莫不与患者体质紧密联系。